近日,有代理商爆料称,合利宝展业通突然修改了合同协议,要求代理商在协议有效期内,不得代理其他支付公司的产品,否则视为违约,支付公司有权终止协议不续约、不发分润,同时还有权追诉和要求代理商赔偿。
更为奇葩的是,代理商如果不签署新的合同协议,将无法提现后台分润。
合利宝单方面修改协议,还以无法提现之前的分润相威胁,这是赤裸裸的胁迫了!
代理商迫于支付公司压力,也为了能确保分润能正常提现,不得不点击确认,签署了新的修改后的合同协议。
对于支付公司突然修改合同协议,强制要求代理商不得从事其他支付公司的产品,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法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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